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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旧楼装电梯可用住房公积金

发表于2016-08-25
标签:电梯 房屋所有权人 住房维修基金 质量安全 住房公积金 


2016年7月19日,广州沙园广重社区,旧居民楼安装了观光电梯。

    备受关注的旧楼加装电梯新政已于昨日正式出台,新政允许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及专项维修资金等合法资金来源,还引入居委会、业委会等第三方协调机制,以减少业主之间的矛盾。新政亮点如下:

 

1、有争拗找“和事佬”

 

  业主经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,可以请求居委会、原房改售房单位、业委会或者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协商或者调解,并由第三方出据协商情况说明或者调解意见。

 

2、分摊比例有参考

 

  在费用分摊上,业主可以第三层为参数1,往下楼层每层减0.5,往上楼层每层提高0.1个系数(即第四层1.1,第二层0.5,第一层0),出资比例以此类推,但该指引并非强制性。

 

3、“房改房”可用公积金

 

  旧楼加装电梯所需资金,除了可由业主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摊,“房改房”还可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、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、专项维修资金或社会投资等合法资金来源。

 

4、简化程序21

 

  在原来的《试行办法》中,申请人分两个阶段提交的申请资料修改为可一次性提交,不需办理规划选址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供地审批手续,且会公示异议处理程序。

 

5、施工安全需监管

 

  增设电梯施工安全监管方面,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办应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、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。住建部门和质监部门应开展巡查,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监管。

 

6、安全隐患谁承担

 

  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管理者,依照《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》承担相应责任。市民应在电梯验收合格后,建立电梯管理制度及依法办理使用登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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